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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多大的人了,还这么想不开?

做人啊!与天斗可以,与地争也行,独独不能跟拿着自个儿命门的人斗。

人类起源于动物,脱离不了动物的本能。

野蛮、凶残、弱肉强食的基因刻在了骨子里头。

进化让人类学会了思考,变得智慧,成为了这个世界的主宰,也成为了自我毁灭的魔鬼。

论起这整人的活计,人类可以做到花样百出。

不管你是草花k也好,还是吴敬人也罢!

今儿个,别让我把快乐建立在你的痛苦之上,中不中?”

杨朝升这话说的很阴阳。

看似在讲道理,实则是在赤裸裸的威胁。

“你,你小小年纪,好毒的心啊!”

草花k如此说话,很显然有些破防了。

杨朝升“桀桀”一笑。

“这句话不应该出自你的口中,你们保密局的特务,有谁的手上没沾过别人的血。

说吧,时间不等人。

瞅瞅你的老二,黑紫黑紫色儿,像不像那变了质的猪肝。

你也不想成为华夏最后一个太监吧!”

“后生有你的,算你狠。

我招——

我竹筒倒豆子,全给您抖落出来。”

光溜溜坐在冰块上,草花k冻得上槽牙跟下槽牙直打架,他知道自个儿扛不了多久,开口招供只是时间问题。

早点儿招供,还能少遭点儿罪。

杨朝升先前已经被他耍过一次了,没了上回儿那么客气。

用手掐住了草花k的后脖颈子,猛然发力,将他从冰块上头拽了下来。

啊——

草花k发出一声惨呼!

他的两条大腿血呼里拉,一些个皮肉组织跟身体分离,留在了冰块之上。

“嚎丧啊!

特么,白白糟践了小爷的一块好冰。

你还占理了——是不。”

杨朝升一边说,一边拿脚猛踹着草花k。

“爷,小爷,别介——

我都答应招供了,您能不能够人道点儿,给我治治伤先。”

草花k被踹的连连告饶。

“想治伤?

想得挺美,告诉你没门——

小爷没那闲工夫再逗你玩。

赶紧把百鸟组人员的落脚地点给吐了。

然后,麻溜地滚,滚出小爷的院子。”

这是——要放自个儿离开?

草花k闻言大喜。

这一回,他没有再作隐瞒,将百鸟组人员的落脚地点,跟杨朝升一一交代清楚。

从杨朝升的民宿别院中出来。

草花K心里头庆幸,今儿个总算保住了小命。

他浑然忘记了自个儿身上的伤,加快了脚步离开。

离开前,草花K很想问问——这后生他是谁的“部将”?

不过这个想法,被他生生给憋了回去,他还没蠢到那份儿上。

他急匆匆走出了二里地。

一片苍茫无垠的青纱帐,出现在了草花k眼巴前。

草花k拿手扶着额头,偷瞄了一眼天上的日头。

通过观察太阳的移动来分辨方向,对于一个特工人员来说,是一项必修技能。

确定好方向。

草花k跳下田垄,一股脑钻进了青纱帐里头。

这会儿,他才长舒了一口气。

进了这青纱帐,才算是真的安全了。

从此,海阔任鱼跃,天高任鸟飞。

咻——

忽地传来一声鹰啼。

一只罕见的白色鹰隼,打青纱帐上空一掠而过。

京郊的西山上,有一座始建于隋末唐初的寺庙。

寺庙前些年被小鬼子的炮火摧残过,庙里头剩下一堆残垣断壁,勉强几处能够让人容身的地儿,还被一伙子难民给占据了。

百鸟组的特务“鸵鸟”,混迹在这些个难民当中,把这儿作为了他的落脚点。

寺庙前,杨朝升眼瞅着俩半大小子,从一棵柏树上,猴儿似的顺着树干滑到地面。

俩半大小子脚一着地,便麻溜地翻过坍塌的寺庙院墙,一下子就看不见了。

经历了一天一夜,又一个白天的时间。

白鸟组成员十人。

已经有七个成员,死在了杨朝升的手里。

梅花k还在他的随身小世界里,傻呼呼地逃命。

大耗子米奇传来的消息,代号“画眉”的那个女特务,打从杨朝升眼皮底下脱身后,就果决地离开了四九城。

天南地北,人海茫茫。

想要再找到这个女人,无异于海底捞针。

这对于杨朝升来说,也没什么。

没能把百鸟组一网打尽,能将他们扼杀在摇篮里,也不枉杨朝升这没日没夜的一通忙活。

这间破庙里落脚的鸵鸟,成为了他最后一个目标。

刚才那俩半大小子……

杨朝升没猜错的话,他俩是在给鸵鸟放哨。

俩猴似的半大小子,在一堆烂木头、破砖头堆里穿梭,整得那叫一个游刃有余。

不大会儿,他俩就来到了一座塔林下。

这是一座七级塔林,其高度和占地面积,在这间寺庙的塔林里,算是数一数二的存在。

寺庙的塔林,本是和尚圆寂后的墓地。

死者已矣!

自然是先顾着活人再说。

难民在塔林的墓室上挖开了墓门,和尚们的尸骨被埋的埋,扔的扔。

这里成为了这伙子难民的栖身之所。

俩半大小子眼巴前的这座塔林里,住着的正是百鸟组的金牌杀手鸵鸟。

这家伙手上的人命官司,没个千八百,也有百八千,身上无形中带着一股子煞气。

这让他在难民之中无人敢惹,落得了清静。

俩半大小子没敢去推,那拿几块破木板掩着的墓门。

他俩站在塔林下,抬头直嚷嚷。

“大个子,大个子,外面来了一个陌生人。”

鸵鸟在这座塔林的中间部分搭了个阁楼。

这会儿,他躺在上面,想着昨儿个夜里跟杨朝升交锋的细节。

俩半大小子的嚷嚷声,传到他的耳中——

鸵鸟的第一反应,就是伸手去摸被他当作了枕头的藤编行李箱。

行李箱里没行李,只有一把拆装的7.92口径毛瑟狙击步枪。

枪在手,心里头就踏实了。

鸵鸟从塔林上开着窗户眼,往外伸出了半拉脑袋瓜。

“行了,行了,别吵吵了。明儿进城,爷少不了给你们带俩糖心芝麻大烧饼。”

“好勒!”

杀头的买卖有人干,赔本的生意没人做。

俩半大小子给鸵鸟放哨,就为了从他这儿弄几口吃的填填肚子。

小哥俩得了准信,也就不在这儿碍眼了。

见他俩离开,鸵鸟熟练的打开行李箱。

五、四、三、二、一。

鸵鸟不愧为保密局排名第二的神枪手,他只用了五息,就把藤编行李箱中的狙击枪配件,组装成了趁手的家伙什。

这么些年,杀手生涯养成的直觉告诉他,今儿出现在寺庙外的这个陌生人,很可能就是冲着他来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