吃完饭林风晃悠悠的朝办公室走去,边走边思考问题。
路过办案大厅的时候,林风习惯性的往大厅里望了一眼。
此时正值上班时间,大厅里面已经来了不少人。
突然一个坐在等候区的男子引起了他的注意。
看这身影好像有点眼熟?
出于职业习惯,林风朝大厅走去,正好此时男子抬起头,让他看到了对方全貌。
看到男子的一瞬间,他脑海中自动跳出一段信息。
‘成昆,男,33岁,六个月前和邻居吵架后打伤邻居,在逃。’
林风没想到‘人体打印机’还有这功能,会自动匹配犯人信息。
他只是觉得男子眼熟,没想到储存在脑海中的信息自动跳了出来。
可以,很好很强大。
系统牛批普拉斯!
看到林风朝他走来,成昆先是一慌,随即低下头来强装镇定。
他犯得事往小了说就是芝麻绿豆大点的事,即使当时被抓住也不过是以调解赔钱为主,而且事情已经过了六个月,他不相信哪个警察闲的没事干专门盯着他这件事不放。
正因为如此他才会今天有恃无恐的陪老婆来派出所处理一些事情。
“你叫成昆?”
不曾想林风直接停在他面前,直接叫出了他的名字。
“是我。”
眼见事情败露,成昆也没有隐瞒。
“六个月前和邻居发生争吵,你气不过将邻居打伤,随后逃走,现在我正式通知你,你被捕了。”
林风声音不大,但办案大厅本来也不大,周围人群听到声音纷纷转过头来好奇的看着这这一幕。
“真是神了,这个警察也太厉害了!”
“可不是嘛,这和前面出手抓小偷的情景一模一样。”
“就是就是,听说当时警察还被人冤枉是摆拍。”
“这件事情我也听说了,造谣的人也太可恶了,应该都被抓起来。”
……
有心思透亮的民警迅速上前将成昆带走。
协助大腿抓捕罪犯一名。
这功劳不就来了嘛?
这段小插曲没有在林风心中掀起丝毫波澜。
回到办公室,林风屁股还没坐稳,周振华就找了过来。
所里的大小事情都瞒不住他这个一把手,林风前脚刚抓住一个在逃,他后脚就跟了过来。
林风没把300积分的在逃小卡拉米成昆放在眼里,但这事对周振华来说却有别的意义。
成昆犯的事是不大,不然他也不敢明目张胆的出现在派出所,但是成昆有着另外一个身份——在逃,这才是周振华最在意的。
要知道这一个月林风抓了上百号人,但清一色都是贼娃子。
一个月说长不长,说短绝对不算短,而林风又天天出去巡逻,没道理连一个在逃都碰不到吧?
但抓获的上百人中除了小偷愣是没有一个在逃。
而今天,林风上午还在背诵在逃犯罪分子信息,下午就抓了一个在逃。
要说这是巧合,周振华是万万不相信的。
这世界上哪有这么多巧合的事情?
“你真的记住了1000个犯罪分子的信息?”
周振华上来直接开门见山的问道。
林风老老实实的点了点头。
这本来就没有什么好隐瞒的。
以后他还要靠这个技能抓捕罪犯获取积分的,现在不如大大方方的承认。
反正没人知道他有系统,只当他记忆力过人罢了。
看着周振华怀疑的目光,林风淡然一笑。
“宝市的在逃,排在前一千名的,师父随便问,答不出来算我输。”
林风起身站到一边,直接把位置让给周振华。
看着林风胸有成竹的样子,周振华毫不客气的拉过椅子坐了下来。
随便用鼠标选了一个在逃随口念了出来。
“刘成!”
“刘成,男,今年43岁,十年前喝酒驾车撞死路人后逃匿,在逃……”
周振华刚开口说出一个在逃的名字,林风就把罪犯的个人信息,案情一字不差的顺口了出来。
厉害!
周振华心里高兴,脸上却不动神色,用鼠标连翻几页,又说出一个名字。
“周折。”
“周折,男,33岁,四年前持刀抢劫杀人,致两人死亡,在逃……”
林风的反应和上一个一毛一样,
几乎是周振华口中名字刚落地,他就说出了完整信息。
这尼玛,电脑查文件都没这么快吧。
周振华不信邪的又说了几个名字。
林风几乎是一字不差的说出对方的全部信息。
这回轮到周振华吃惊了,他原本也没有对林风抱太大的希望,这玩意又不是抓贼,任你眼神再好,动作再麻利都没用。
这玩意靠的是智商,打娘胎里就注定的,高就是高,低就是低,根本没法改变。
他原以为林风只是年少气盛信口开河胡诌的,即使能记住,顶破天也不过一手之数。
毕竟林风脑袋上倒数第一的光环实在耀眼,让人想不注意都难。
不过,现在看这样子,林风恐怕是真的记住了1000个犯罪分子的信息。
周振华彻底懵逼了。
不是,啥情况?
这还是刚才的那个林风吗?
上午他还看到林风咬牙切齿的跟电脑上的文件较劲,屁股上跟装了陀螺似的,椅子上根本坐不住,即使在椅子上坐着的时候多半还是在打瞌睡。
这样的人,
怎么看都不像能记住1000个犯罪分子信息的人吧?
结果没想到才过去一上午,林风居然真的记住了1000个犯罪分子信息。
真是离了个大谱,
一个倒数第一居然一上午就记住了1000个犯罪分子信息。
尼玛,这说出去谁信?
这真的是倒数第一能做到的?
这已经不是打其他人脸了,简直就是把其他人按在地上疯狂摩擦。
如果不是他亲眼所见,他真的以为闹鬼了。
这倒数第一的含金量属实有点高啊!
只是,如果这件事情传出去,其他人还怎么活?
周振华现在大脑有点乱,
现在即使有人给他说一泡尿可以浇灭富士山的火他都信。
难道这世界上真的有人是天选之子?
平时一直被封印,一旦时机成熟,封印解除,必将如妖孽般横空出世,踩着所有天才一步一步登上顶峰。
也许林风就属于这种人吧!
以前一直表现的平平无奇,不然也不至于考个倒数第一。
直到碰到A级通缉犯王虎,林风才撕去封印,觉醒了天选之子的血脉。
金鳞岂是池中物,一遇风云便化龙!
这是周振华能想到的唯一一个合理的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