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风三人再次踏上巡逻之路。
有了昨天的经历,林风意识到鹰眼在这里简直是个神技,这里树高林密,杂草丛生,是天然的藏身之所,如果单凭肉眼,如果仅凭肉眼,即使离得很近,也很难发现对方。
况且偷渡的人也不会傻到跟警方刚正面,看到巡逻队会提前藏起来,只要藏得好,即使隔着几米也发现不了。
在这种情况下,拥有鹰眼的能力就非常有用了。它相当于给林风增加了一双眼睛,而且这双眼睛的安全性和隐蔽性很高。
比如昨天的小蜜蜂,飞到王胖子几人头上了对方也没有察觉,或者是发现了也没有在意,这里是森林,有蜜蜂很正常,没有人会对一只小蜜蜂起疑心。
但是,对于选择哪种动物作为鹰眼的宿主,林风还没有想好。
陆地上的动物不在他的选择列表里面。
森林这么大,靠着双脚或者爬行把整片森林观察一遍,说不定敌人都开庆功宴了,自己这边还没有观察完。
飞行动物是最佳的选择。
蜜蜂是个不错的选择,飞得快,体积小,没有人怀疑,但是蜜蜂的缺点也很明显,那就是个头太小,能观察到的地方很小,一片巴掌大的树叶就能遮住视野,昨天都飞到王胖子几人头上了才发现对方的踪影。
要是把整片森林都观察一遍,不知道要累死多少只蜜蜂才能完成这样的壮举,而且整个过程中他要一直分神控制蜜蜂的飞行路线,但森林里面除了树还是树,根本没有参照物,说不定蜜蜂还没有累死他就先搞混了。
况且在这里,蜜蜂的天敌也有不少,鼠,蚁,鸟,两栖动物,这些都是,说不定蜜蜂飞着飞着就被吃掉了。
林风把目光对准了天空翱翔的老鹰,这玩意个头大,天敌少,本身飞在高空之中,视野开阔,飞行速度能达到八九十公里每小时,和一辆小汽车差不多。
把整片森林和荒原巡视一遍也花不了多长时间。
然而,老鹰的缺点与其他动物一样也很明显。除了捕食时,它们通常在高空飞行,而茂盛的树叶会阻挡老鹰的视线,导致它看不清森林里面的情况。
林风想了想,还是决定先用老鹰。
在目前已知的所有动物中,老鹰都是最优的选择,后续万一能找到更好的,到时候再换就是了。
鹰眼技能发动,一两秒的眩晕时间过后,林风脑海中瞬间出现了一副画面,正是老鹰的视野看到的画面。
此时老鹰正在一千米的高空中盘旋,似乎是在寻找猎物。
突然,老鹰一个俯冲,猛的朝地面扎了下去,从鹰眼中看到,地面上的画面并不清晰。
就在此时,老鹰眼睛闪了闪,林风突然清晰的看到一只硕大的田鼠正在地面疯狂逃窜。
卧槽?
千米高空自动对焦?
还带自动定位?
林风吓了一跳,
他不知道老鹰的眼睛还有这个功能,发现猎物后眼睛会自动对焦。
怪不得老鹰飞在千米高空也能发现地上的猎物。
等老鹰吃完田鼠,林风试验了一下,两百米的高空,鹰眼对焦后,地上的草根和草丛里的甲虫清晰可见,一千米高空,不用对焦,可以清晰看到地面上的行人和大型动物。
这对他来说已经完全够用了。
林风控制着老鹰巡视了一圈荒原和森林,没有发现异常后就放开了对老鹰的控制,不过没有断开连接,脑海中依然保留着老鹰的视野。
中午吃饭的时候,老鹰大概是累了,朝着不远处的山林飞去。
半山腰,密林里面突然走出来一个人,手中还抱着东西,林风心中一动,鹰眼对焦。
“噗!”
林风将口中的压缩饼干全部喷到了小五脸上。
小五用手擦去脸上的饼干渣子,一脸幽怨的盯着林风。
“怎么了,林风?”
伍六七出声问道。
“尿急,你们先吃!”
林风说完后,立刻向一旁的山顶跑去。他的震惊源于刚才脑海中的画面,他清晰地看到了密林中的男子抱着的东西。
那是一根尺许长,通体雪白的象牙,上面还带着血迹,看来是刚从大象身上取下来不久。
看象牙的大小,分明是一头未成年的小象。
偷猎者,林风脑海中瞬间想到了这个名字。
原来偷猎者在国内猖獗一时,为了高额的利益大肆捕杀野生保护动物,老虎,云豹,黑熊,只要能换钱的都在偷猎者的捕杀范围,不过后来随着国家严打,买卖双方都有罪的情况下,失去了买方市场,偷猎者也随之在国内销声匿迹。
他原本以为偷猎者已经消失了,没想到在这里居然发现了一个。
林风眼神微冷,既然被他发现了,断然没有放过的道理。
而偷猎者往往都是团伙作案,他要把这群偷猎者连根拔起。
他小心的控制着老鹰跟在男子后面。
男子也没有想到他被人盯上了。
抱着象牙径直来到一所院子门前,敲了敲门,里面出来一个人,将男子迎了进去。
院子里有四五个人,还有一些杂乱堆放的各种动物皮毛。
看样子这伙偷猎者已经在这里盘踞了很久。
“伍所,你说尿急就尿急,为啥每次林风都要跑那么远,山这么高,他不怕半路尿在裤子里吗?”
小五仰着脖子,看到林风蹲在山顶一动不动,好奇的问道。
“男人尿尿也需要蹲着吗?”
伍六七一巴掌扇小五后脑勺上。
“吃饭就吃饭,屁话真多!”
他清楚,林风一定是发现了什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