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个冒充傻子想要暗杀夏沐的人叫李强,他妹妹李欢得了白血病,无钱医治就在S市的闹市区摆了个乞讨的摊子,竟被有心人给利用了。
“我虽然不知道她是谁,但是我跟踪过她,当时想着,万一,她不给我尾款,我得知道上哪儿去找她。”
祁耀上手友好的握住了李强的后颈:“那现在,带我去她的住处。”
李强被祁耀半挟持着上了车,他把住车门回头看一眼医院的大门,“我妹妹......”
祁耀拂开他的手道:“放心,枭爷说会救你妹妹就一定会救。”
汽车行驶在一条小街上,周围都是S市的早期老房子,门口坐着三三两两的老年人在晒太阳,看路上的行人。
看到他们的车,会目不转睛的跟着移动,这样的破街小巷很少会有这么名贵的车路过。
“在哪儿?”
“再往前走一个路口就到了。”
“你最好不要耍我!”祁耀冷声警告。
“我妹妹还在你们手里,我怎么敢耍你?”李强战战兢兢的回道。
就在快要接近路口时,一个穿着黑色运动装戴着黑色鸭舌帽的人低着头从胡同口走了出来。他戴着口罩,看不出男女,但是,这个人走路的姿势怎么有些眼熟。
“就是她!那个女人!我认识那顶帽子,还有她手上的那枚大戒指!”李强指着前面突然大声吼道。
巷子太窄,开车追肯定不现实。祁耀果断跳下车,去追那黑衣人,黑衣人警觉的发现她这是暴露了,仗着自己身形瘦削灵活一头扎进人堆里。
祁耀本想开枪射杀她,可是周围的人群太拥挤了,一定会制造出骚乱的,他只有紧追不舍,李强也跑了出来,和其他几个保镖一起围追堵截。
雷玛知道自己被出卖了,在看到李强的那一瞬间,便起了杀意。
李强落单时,雷玛抽出了匕首,迎面朝李强冲过来!
“你敢出卖我!”半尺长的匕首刺入李强的腹部,即便这样,雷玛也没放过,拔出匕首朝他的左胸狠狠扎了进去。
李强口吐鲜血倒地,祁耀赶来的时候,雷玛正欲离开,李强攥住她的脚踝,雷玛一刀刺进他的手腕,才得以脱身。
“雷玛!”祁耀厉声喝道:“你不要命了?当街杀人?”
雷玛见已经被认出来,索性摘下口罩帽子,冷冷一笑:“我的事还轮不到你这个奴隶来管!”
祁耀不在意她说了什么,劝道:“跟我回去,跟将军认个错,他不会对你怎样的?”
“我有什么错?他一声不响就和尹夏沐好上了,我等了他一年又一年,说把我丢下就丢下,我算什么?我才是他的陆太太!”
祁耀觉得雷玛已经疯了,她的眼神透着疯狂和狠厉。
“雷玛,你不该伤害夫人,爷很生气,你还是回去认个错吧!”
“绝不!你这个奴隶,有本事就抓我啊!”雷玛眼底闪过一抹嗜血的疯狂,她朝祁耀直接丢出一颗手雷。
祁耀身手敏捷的躲开,可是巨大的爆炸声还是伤及几名无辜的看热闹的路人。
雷玛则趁机逃走了。
祁耀跑过去查探李强的伤势。
“你怎么样?”
李强自知活不了了,紧紧攥住祁耀的衣服:“我......我妹妹......”
饶是冷血如祁耀也为之动容,他到死都在担心他妹妹,他这是要托孤。
“你说。”
“我妹妹叫李欢,我以后无法照顾她了,求你们,好好善待她......”
祁耀眼睁睁看着李强咽了气,生死别离在祁耀看来都是极其平常的事,不是他对生命的漠视,而是他本就出生在这样残酷的环境中。
回到医院,李欢正在接受各种治疗,她苍白的脸色毫无生气,但是看到祁耀的时候眼睛发着光,她知道她的哥哥就是跟着这个男人走的。
祁耀清冷的目光看了她一会儿,然后转身离开了医院。
陆枭挂了祁耀打来的电话,看了看在庭院里修剪玫瑰花的夏沐,怎样才能让夏沐乖乖留在锦上园直至他解决掉雷玛呢?
“老公,你看我插得花好看吗?”夏沐捧着一个花瓶跑到陆枭面前,献宝一样的举起来。
陆枭的半张脸被金色的阳光映照,俊美的如太阳神之子。
“夏夏插得花,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看的!”
夏沐虽然知道他这是在哄自己开心,可还是觉得自己插得花比家里的花匠还要好看。
她得意的欣赏着自己的佳作。
“才叔,把它放在先生的书房你觉得怎么样啊?”
才叔慈祥的笑着,“那一定会给整个书房带来无限生趣啊!”
“那就把它放先生的书房吧!”夏沐递给才叔,才叔微微躬身接了过去,转身朝别墅走去。
夏沐小狐狸一般的眼睛朝陆枭那边瞄了一眼,主动趴在陆枭的膝盖上,大眼睛瞅着他一眨一眨的放电。
“干什么?勾引我?”男人捏起她精致的下巴,在夏沐的唇上印下一吻。
“我都给你的书房插花了,你能不能答应我一件事啊?”
陆枭知道她在打什么主意,道:“今晚你想在上面?”
夏沐真的无语了,“你每天脑子里除了这些事,就没有别的了吗?我是说我想去公司。”
陆枭伸出手,修长的手指穿进她的头发,手掌和拇指摩挲着夏沐脸上细腻的皮肤,认真的看着她说道:
“夏夏,这次发布会之后,就去创世吧,到我身边来。”
夏沐愣住,她没有考虑过进创世,跟着陆婉这个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老板,她还自由一些,创世的工作强度她能适应吗?
尤其是现在当了少奶奶,以前在顾氏的工作经验几乎都丢下了。
进创世,她没信心。
“你开玩笑的吧?”她朝陆枭投去试探的目光。
陆枭摇头:“我从不开玩笑!”
他墨色的眼眸犹如漆黑的夜幕,映照出自己小小的影子。
她也想要去创世锻炼一下自己,可是到他身边去,他们就会24小时在一起,时间久了,会不会产生厌倦彼此的情绪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