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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趣网 > 恐怖灵异 > 传奇炼狱 > 第73章 夫人出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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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向诸葛和来打听了一下在我昏迷时外面发生的事。他不擅长详细叙述这些琐碎的事。只是简略地概括了一下要点。他说,筱萌还留在了兴王府,竟然嫁人了,就应该出嫁从夫。还有,兴王府派人把钟芳蝶的棺材抬到一个乱葬岗,草草下葬了。他们处理得越简单,我们这边救人越方便。所以,就顺利把我救到府里了。从他这里也问不出什么,他总是把一切事情想得太简单了,许多事情都不值得一提。

我醒来的第二天上午,听到哀乐,就跑到靠马路的门房二楼去看,门房二层还有哨兵站岗,保卫府院。诸葛和来出去办事了,诸葛和来的贴身侍卫无心被留下来保护我,尾随我上楼来观看。首先我看到的是唢呐,锣鼓,笛子,钵等乐师队齐奏,哀乐阵阵,鞭炮噼叭,人声鼎沸,一个长龙般的队伍,身穿白孝衣,头缠白带子,从城里方向过来,打头与盾后的都是放鞭炮的人,第一部分就是端牌位,太远,看不真切,第二部分才是抬棺材,棺材上扎了一只白色仙鹤,鹤脖子在那里一抖一抖,像有生命的一样,让人浮想联篇。第三部分的是乐队,第四部分的是送葬队。浩浩荡荡队伍,断断续续的哭声,无尽的哀荣!

“这是?“我指着队伍问无心。

“夫人,这是兴王府的徐夫人出殡。“

“哪个徐夫人?“

“就是您的结拜姐妹徐丽圆啊。“

“怎么会是她,她是怎么死的?“我一听到这消息,就伤心起来,虽然她都对我有诸多抱怨,还三番两次地陷害,可我还是不能漠视她的死。

“少校把她杀了。”

“啊?!为什么?”

“筱萌报告了她的劣迹。”

“少校什么时候回来?”

“不知道,夫人。”

我下了门楼,来到凉亭坐下。看到刚才那场面,心里百感交集,徐丽圆死了,她已经死了两次,这一次,她的一缕灵魂又将飘向何方?这一个世界的徐丽圆两面三刀,惺惺作态,以怨报德,的确该死,难怪筱萌和诸葛和来都气不过把她杀了,自作孽不可活。而我为什么迟迟不敢动手,总是念着前世那一点闺蜜旧情。死了就死了吧,我干嘛要舍不得?

从今起,以前的钟芳蝶已死,现在的人是诸葛少校的夫人,我该给自己取个好听的名字,前世的妈妈姓陈,我就随她姓陈吧,其实想想,我心底还是很想念21世纪现代文明的生活,那里有许多亲人朋友,同学老师都值得我回忆,在那里,发生了很多故事,那里有手机和电脑用,电脑是我写作的好帮手,手机是我社交的好工具。那我就叫“陈回”吧。不管是想回去那个时代,还是就这样带着前世的回忆,叫”陈回“还是比较贴切的。我想,在古代好好生活下去,前世的一切美好,都珍藏在我心底,在往后的岁月里,就像放电影一样,慢慢回放吧。

晚饭过后,我在卧房,诸葛公子回来了。武侠装扮,黑衣,戴着面具,这个样子特别神秘,特别迷人,特别威武。

“夫君。”

“夫人,今天在家里一天可好?“

“很好,我还给自己取了一个名字,叫‘陈回‘,你说好不好听啊?“

“‘陈回‘,你想回去吗?“他反应很强烈,很紧张。

“过往的已回不去了,成了永远的回忆。”

“好吧,那你就叫‘陈回‘,原来我还想给你取名叫’顾盼‘呢,顾盼生辉。”

他把衣服换了,已有下人端来水洗漱。我在书桌上提笔写了两个字,“陈回“,然后拎起来给他看。

“嗯,很好,毛笔字写得有进步了。回字不错,笔画简单好记,而且意义深远。“

“现在无事,我想写一部书,叫作《简爱》。不是我原创的,是前世的一部着作,我现在只是想凭借记忆抄录下来。“

“很好啊,写文章就是修身养性的事,为夫大力支持。是关于什么的故事?“

“是关于一段曲折的爱情故事。我可以大概给你讲一下,

故事讲的是:

一个可怜的小简爱被她的舅妈里德夫人虐待。

后来送去一个条件极其恶劣的寄宿学校罗沃德读书。

认识了朋友海伦彭斯。

后来彭斯因病去世。

小简爱在罗沃德呆了八年。

读书六年。教书两年。

后来便当了家庭教师。

到了桑菲尔德。

她去桑菲尔德的路上帮助了一个从马上摔落的绅士。

正巧是桑菲尔德的主人戴墨尓德罗切斯特。

之后的那段日子。

简爱以她不同常人的智慧与人格深深吸引了她的主人。

他们决定结婚。

但在教堂之上。

梅森却说出罗切斯特早有妻子的事实。

但他的妻子是他的父亲与哥哥欺骗他而娶的。

她是个疯子。常有伤人的举动。

但简爱不容许这样违背道德。

便默默离开了桑菲尔德。

正当她身无分文并且即将饿死的时候。

沼泽居的圣约翰救了她。

并且后来发现他是她的表哥。

并且继承了舅舅5000英镑的遗产。

圣约翰多次向简爱求婚。

但并不是因为爱情。

而是要她同他一起去印度进行他的基督教事业。

她拒绝了。

她听说罗切斯特先生的情况糟糕时。

决定回桑菲尔德看看。

但映入眼帘的却是一片焦黑。

桑菲尔德在火中化为灰烬。

罗切斯特夫人死了。

罗切斯特本人则失去了右眼及左臂。

简爱与罗切斯特结婚了。

那是真正意义上的婚姻。

没有金钱及外貌的干扰。

而是两颗真正相爱的心紧紧相连”

“很有意思,可以写一下。我很期待。“

“此书文笔优美,故事曲折,情感丰富,我会尽量还原原着的一字一句。”

“你怎么会记得这么清楚?”

“我也不知道,前世的事,我记得一清二楚,看过的书一字一句都深刻地印在脑海里,当然,这些都是我喜欢看的书,看过许多遍的书。也有许多我读过的书被遗忘了。总之,我现在的记忆比前世记忆力都好,好像我脑中被注入了一股强大的神力。”

“难怪,你见了我第一面之后,哪怕我当时是戴着面具的,你都我把记住了,再次见面时,就能很快认出来。”

“这个嘛,也不全是因为我记忆力,是因为有别的原因。”

“什么原因?”

“你是装傻吧,这还要问吗?喜欢一个人自然就会放在心上,放在心上的人想忘都忘不了了。”

“哦,我跟你前世看过的这些书有得一比了。先是喜欢然后才能记住。”

“嗯,就是这个理吧。”

“写书很辛苦,而且要专心,明天我派两个会武的丫头做你的贴身守卫。像筱萌那样的。”

“当然好啊,求之不得。”

我高兴地抱着他又亲又搂起来,在他面前,我愿意当一个小鸟依人天真可爱女孩,展现女孩最天真烂漫的性情。把他逗得哈哈直笑。

我们都宽衣躺下了,他抱着我。摸摸我的肚子。柔声问到:

“今天有没有想我啊?”

“没想。”

“你确定没想?”

他假装生气,要惩罚我。双手伸到我腋下挠痒痒,搞得我大笑不止,我最怕被挠痒了,我打他的手,他的手才撤,转来摸我肚子,从左到右,从上到下,好像要用手丈量肚子大小。突然,我的肚子骨碌动了一下,然后又一下。

“咦——”我们感受到我肚子里的小宝宝在活动,在回应他们父亲的爱抚。

“小家伙在踢我,小家伙动了。”他欢快地叫喊起来。

他赶紧起身,兴奋异常,手臂舞动,像一个小孩子一样,然后又侧脸贴在我肚皮上,静静感受,许久,没动静了。

我们聊了一会天,他把今天出去的事简单跟我说了一下,说看了一下朱厚铃,他那边已安排妥当,很顺利。我可以安心在此养胎了。朱厚铃说过几天叫筱萌来看我。

“你为什么杀了徐丽圆?“

“她三番两次欺负我妻儿,我岂能饶她。“

“你的心情我能理解。其实,我从没想过要她死。“

“你太善良了。“

“不是,如果我说,我跟她上一辈子有姐妹情份,你相信吗?“

“你讲与我听听。“

“在前世,我读大学的时候,我与徐丽圆同住一个寝室,当时还有两位室友,我们四人在一起住了四年,朝夕相处,情同姐妹。我死前最后见到的一个朋友就是她了。想不到,她也追随我到这个世界。遗憾的是她喝了孟婆汤,没有了前世记忆。她心里没有我了。当我见到她第一眼时,我就发誓要善待她一辈子。她与我来自同一个时空,我们是前世缘份未尽,今生再修啊。“

“对不起,芳蝶。“

他脸色凝重起来,后悔,愧疚。

“不知者无罪,我不怪你,也是她咎由自取。只是,一尸两命,想来,难免让人哀伤。“

“什么?“

“徐丽圆怀了老兴王的遗腹子,全府上下对她格外关照着呢。“

“我恰好给她把过脉,她是正常的脉像,没有怀孕的脉息啊。“

“你怎么会给她把脉呢?“

“那是误打误撞碰到的,我去找她时,她抓起身边剪刀要刺我,我打掉她的手中的剪刀,抓着她的手腕把她带到了兴王府外,杀了她。“

“你为什么要把她带出府外才杀了她。“

“我是是顾念着兴王府照顾你们母子有恩,所以不想让徐丽圆的尸身脏了兴王府。”

“你还挺心细的。”

“所以,我才知道,她根本没有怀孕啊。”

“她还真是心机深重,用这种方法博取王府上下的同情与眷顾,我真是想不到。“我说。她没怀孩子也好,对于她的死,我心里稍微心安点。”

夜深人困,我们相拥而眠。

第二天,无事,他没出去。我们就在庭院里休息谈笑。他叫下人取来古筝。在庭院平地上,铺上地垫,摆上古筝,我们一人坐一方,他弹我听。

看着他儒生着装,白衣脱俗,从容典雅,信手拨弹,令我赏心悦目。那双一惯拿剑的手,突然间变得柔软多情起来,缓缓划动细细的琴弦,优美的音符一个一个轻快地跳出,弹奏一曲又一典古典之韵,泉水叮咚,昆山玉碎。筝声紧,则若急雨敲阶;筝声缓则如细雨抚桐;张扬似朔风吹雪;舒展如微风拂柳;飘逸时,仿佛让我看见霓裳仙子翩然起舞,舞着飞旋的衣袂与漫妙的身姿。所有这一切,给了我一场听觉盛宴,以及开阔我的无尽的想象力,把我带进一个浪漫梦幻的世界里。

与他呆在一起越久,越是让我着迷不可自拔,他在琴棋书剑画各方面都有很高的造诣,每一样,都让我深深的迷恋,但是,他现在弹古筝的这一刻,就是我的最爱,深深地刻在我的脑海里,永不磨灭。

他弹了什么我听不懂,但是每一个音符都悠扬悦耳,直达心底,激发我的想象力,给我心灵无尽的安慰。我在听琴的同时,我也是在细细欣赏他。他没有钟于漂亮,没有朱天明帅气,没有朱厚铃白晰,但是他五官端庄,大气豪爽,风流潇洒,修为极高,深邃如迷。这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男子?我自己是那么的奇怪,先是爱上他,然后才是慢慢了解他。他就如同一本厚重的书,字里行间很吸引人,令人沉醉其中,忘记自我,有时读不懂看不透,越是如此,越让我沉沦深陷。

跟他在一起,可以让人忘记所有过往,喜怒哀乐,世事纷扰全抛下。喜欢与他牵手,拥抱,亲吻,乐此不疲。两人在一起,他能给我一种很亲切很舒服的感觉,我信任他,依靠他。他就像一个亲密的家人,甚至可以说,比一个家人更亲密,这种亲密夹杂着一种温馨。在这爱情的国度里,我不会挑剔他的瑕疵,因为我愿意包容他所有的缺点。我看得见的,只是他令人拜服的才华,我很欣赏他,我以拥有他为荣。反过来,他对我的爱护有加,对我坚贞不逾,都极大地提升了我的自尊心与自信心。我就有一种沉浸在童话里感觉,灰姑娘与王子相爱了,然后她就不再是灰姑娘,而是高高在上的王妃了。

我是来自一个21世纪的灵魂,在那个紧张快节奏的世界里,只会读书写字,上班工作,生活也可以自理,却没有一丝一毫闲情雅性,我不会像古代美女那般会琴棋诗画,在诸葛公子看来,是不是很无趣?我好怕他对我感到无趣。想趁现在闲暇,多写点书,或者说是凭记忆抄录一下前世着作,学一下画画。我有了自己的兴趣爱好,他不在家的时候,我也好打发时光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