迟安的父亲和文老爷年轻时候租住在一个胡同里,都是最底层的人,拿着微薄的收入过着朝不保夕的生活。因为都在同一个车行拉黄包车,两人关系亲如兄弟。
文老爷做事机灵,善于察言观色,能一边拉车一边跟顾客聊天,收钱的时候也不会斤斤计较,比起同行其他人,他的生意要好得多。
挣了两年辛苦钱后,文老爷动了心思,卖掉祖传的银手镯,再加上积攒的所有积蓄,买下两辆黄包车。一辆自己拉,一辆租给别人,生意慢慢红火起来。文老爷小时候读过几年书,也懂得记账管理,他的黄包车规模越来越大。
在文老爷发展的期间,迟父帮了许多忙,被同行嫉妒下黑手的时候,也是迟父支持着他,因此文老爷一直记着迟父的好,提拔他成为车行的中流砥柱。后来迟父去世,文老爷便尽力照顾他的儿子迟安,还想将独生女儿嫁给迟家当媳妇。
迟安的学习成绩不错,可迟母体弱,平时只能靠缝补衣服维持生计,学堂的费用他们越来越负担不起,何况迟安还有一个妹妹要养。迟家不喜欢多占便宜,不愿意靠文老爷的资助,迟安读完小学后,就辍学回家。
他有一把子力气,便在文家的车行里拉车,当然这只是表面的收入,他平时还会写一些诗歌故事投给杂志社,稿费不低。
迟安常年在外奔跑,自然高大黝黑。原主这个年纪满心都是浪漫情怀,更喜欢文弱书生,极为不喜迟安,当知道文老爷的打算后,她内心更是厌恶到了极点。
按照原本的世界线,迟安的确没有娶原主,他还没来得及结婚,便无意中惹到了一个富家少爷,被堵在暗巷里打死。
洛芗从思绪中回过神来,她的左手臂疼痛缓和了些,不必像之前那样小心翼翼。
云丽给她端了补汤来,面容上带了些微怒气。
“怎么了?”洛芗问道。
“小姐,老爷在前厅发了好大的火,开车撞你的人找到了。”
“那爹为什么生气?”
“那个人是黄氏洋行的少爷,撞了小姐后,也没说亲自上门道个歉,就遣人送了一小箱银元,这也太欺负人了,亏他还是大户人家,一点礼数都不懂。。”
说了半天,云丽见洛芗表情依然平静,有点不懂了,“小姐,你怎么一点都不生气呀?”
洛芗轻声道:“你也说了他是富家子弟,怎么可能放下身段露面,能赔一箱银元也不错了,不然我们还能怎样?你去把爹叫来,我劝劝他。”
修养了十几日,洛芗终于可以动了。原本她是很爱喝鸡汤的,可因为这段时间的滋补,她连看一眼都怕。
之前头上包着纱布,一直不能洗头,洛芗根本不敢用手碰,无比嫌弃自己,她当野人的时候都没这么邋遢,只能不停地催眠自己忘记。
好不容易拆了纱布,洛芗赶紧让云丽打一盆热水来,洗香香后,她觉得清爽极了,感觉头上轻了不少。
走到床脚,打开衣柜,原主买了许多西式服装,洛芗拨动衣架,看中了一套古典衣裙。
杏色斜襟盘扣上衣,袖边绣着细碎的花纹,搭配同色长裙。
看向嵌在墙壁的立式玻璃镜,娇娇小小的个子,原主的长相是偏清纯甜美那种,乌黑的头发剪到耳边,杏眼明亮,因为久病的缘故,脸色苍白,看上去倒添了几分楚楚可怜。
洛芗走出房门,呼吸久违的新鲜空气,这时候文老爷还没有去车行。
“爹,这次多亏迟安救了我,我欠下了这么大的人情,要不您请他来吃个饭,我想当面向他道谢。”
文老爷怀疑地看了她一眼,他的女儿他是了解的,向来看不惯迟安,现在怎么会这么乖巧,“你是认真的?”
洛芗点点头,软软道:“爹,我知道自己以前对迟安态度不好,我现在想起来也很羞愧,我是真的想感谢他。”
文老爷想着救命之恩,锦儿改变态度也不是不可能,他本就满意迟安这个孩子,要是能借着这次机会,锦儿跟他关系缓和,那便再好不过了,“你可一定要乖乖的。”
“我保证!”
夜晚,看着桌上的红烧肉,八宝鸭,京酱肉丝,清蒸鱼,卤猪蹄,洛芗简直眼冒绿光,她好久没吃到有味道的东西了。
“锦儿,你慢点吃。”
洛芗彻底抛去了淑女的优雅,大口吃肉,“爹,好好吃。”
文老爷有点心疼,他女儿养的娇气,何曾受过这么大的苦,小时候哪怕被小刀划条伤痕都会大哭,这次可是被铁疙瘩给撞了,该有多疼啊,想想就难受。
等一切寂静下来,云秀激动地换了件新衣服,重新梳了辫子,戴上两朵绢花,偷偷走出宅子。
她匆匆赶到了隐蔽的墙角,那里已经站着一个身形高挑的男子。
云秀惊喜地低声喊道:“程飞。”她已经有十几天没见到他了,很是想念。
男子转过头来,他穿着粗布褂子,神情柔和,“阿秀。”
听到心上人的声音,云秀的脸蓦地红了起来,慢慢走近,从袖子里拿出一个油纸包,“程飞,你吃饭了吗?”
“没呢,刚拉了最后一个客人,我急着来见你,没来得及回去煮饭。”
云秀更是羞涩,心里像吃了蜜一样甜,将油纸包打开,“你快吃,这是上好的枣泥糕,可惜没有给你留到鸡腿。”
程飞眼睛一亮,“阿秀你真好。”
云秀低头微笑,扭捏地梳理着搭在身前的辫子,她格外珍惜这难得一次的见面机会。
填饱肚子后,程飞擦擦嘴,切入今晚的正题,“阿秀,小姐最近怎么样了?”
云秀原本愉悦的神色瞬间沉了下来,不过想到程飞的计划,她还是吞吞吐吐地开口,“小姐已经好得差不多了,你明天找机会进宅子应该能看见她。”
程飞和她是青梅竹马,两边家长见他们感情不错,便想把他们搓和成一对。
她自然是愿意的,程飞在乡下是数一数二的能干汉子,何况长得还那么俊,在少女心思初现的时候,她就知道自己喜欢程飞,他们顺利地定下了婚事。
后来程飞说不甘心就这么呆在乡下,想出去闯荡,过更好的生活。
她放不下他,就跟着他一起来了渝市,市里繁华,东西都那么贵,他们带来的铜元很快就花光了。为了生计,她去文府当丫鬟,程飞也进了车行拉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