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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趣网 > 都市言情 > 狼群行动 > 第474章 晦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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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叶枫和魏坤两个人开车返回基地刚刚走了一半时,叶枫的电话响了起来,是智多星打来的。

“头儿,就在刚刚,霹雳火小组发现了你说的那群老头子,他们真的进入了勃日涅夫的别墅。”

叶枫没有丝毫意外,而是和智多星确认道:

“一共几辆车,多少人?”

“头儿,三辆黑色轿车,一共十三个人,全都是老头子。”

“好,现在把别墅外围的突击队和监视组的人除了老枪都撤回来,这群老头子是克格勃,鼻子灵得很,千万不能暴露,动作要快。”

“是!我马上安排撤离,头儿。”

通话结束,叶枫靠在车窗边,此时已经临近中午,天空中的阴翳慢慢消退,阳光穿破云层,像一道疾速射而来的箭簇,钉在了地面上,一时间竟有些刺眼。

“老大,不是我说,关于那几个老头儿,你有对策了?”

魏坤停下车子,一边解着安全带一边问道。

“呦,这不是又回来了么,怎么着,把这儿当公共厕所了?”

叶枫也解下安全带,刚准备拉开车门就看到一旁的十几个不良青年,还有前面的桥洞,正是他们几个小时前第一次见到那群克格勃老头儿的地方。

“嘿嘿,习惯了,正好我也想看看这群熊孩子被教育的怎么样了。”

说着,两个人一起朝着桥洞下一个隐蔽的角落走了过去,魏坤拿出烟,又递给叶枫一支,点上后两个人叼着烟拉开裤链,哗哗的放了一通水。

“这群老头儿也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的,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,他们绝对不熟悉我们的战法,或许能力方面,我们这些军人比不上他们,但是论起动手,哼,他们见过自杀式无人机吗?”

叶枫坏笑着系上腰带,朝着车子走去,看着不远处那群小孩儿哭哭啼啼,一瘸一拐的擦着墙上的“卐”涂鸦,叶枫把嘴上的烟头扔在地上,抬手拉开车门。

“嘿!你在笑什么!嗯?”

叶枫拉开车门的手猛然停住,疑惑的转身看去,正是刚刚把“卐”涂鸦擦干净的小混混。

“啧啧,真不是我说,这帮子小混混还真是死性不改,我还以为被那帮子老头儿收拾了一顿之后就洗心革面,重新做人了,嗨。”

魏坤叼着烟,一脸的戏谑,走到了叶枫身边,两个人转身一起冲着走过来的小混混们。

“看什么!听不见我说话吗?我在问你们笑什么,听不懂吗?黄皮肤的下等人!外国佬!”

光头女混混走在最前,一脸的愤怒。

“嘿我这个暴脾气,骂的还挺脏!我就替你们爹妈教育教育你们!”

魏坤是会俄语的,所以听得很清楚他们说的是什么,一口吐出烟蒂就开始挽袖子。

“好,那就替他们爸妈好好教育一下他们。”

叶枫摘下墨镜,放在车顶,大步迎了上去。

带头的女混混直接把口袋里的匕首掏了出来,竟然是一把AK74的专用刺刀,叶枫眼都没眨一下,伸手就抓住了迎面握着刀子刺来的手,左手使劲儿一发力,就把女混混的的刀子拧掉了下来。

“啊!”

一声惨叫传来,还没持续多久,就被叶枫一脚踢中了小腹,硬生生的把惨叫声停住了。

魏坤自从来了乌国也是好久没有动过手了,此刻对着冲过来的小混混们也是来了兴致,一拳就打了出去,把迎面冲上来的一个混混打的向后飞了出去。

“来吧!让我试试你们什么成色!”

面对着冲上来的混混,魏坤抬腿就踢了出去,魏坤手上的功夫是形意拳,但并不是他最强的功夫,他虽然身形肥胖,但他的十二路谭腿才是真正压箱底儿的本事,他双腿翻飞,没有一点儿因为肥胖导致的不协调,就和花蝴蝶一样双腿变换交错,瞬间就被他踢倒了四五个人,一时间这群混混竟然没法靠近魏坤。

“打那个瘦子!”

或许是发现魏坤比较难对付,一个混混大喊了一声,让大家都去攻击叶枫,于是一瞬间,叶枫就成为了混混们的目标。

叶枫避开一个小混混在自己侧方捅出的一刀,然后一个侧踢把偷袭自己的小混混踢飞了出去,腿还没收回来,一个混混迎面一拳又打了过来,叶枫下意识一个歪头,却被拳头蹭到了左脸,叶枫愤怒的一拳把面前的小混混砸的摔倒在了地上,又被叶枫一脚踩到了小腿,叶枫的脚一用力,使劲儿一碾,脚下的混混就发出了惨叫。

眼看着冲上去的混混一个接一个倒下,胆子小的混混已经开始后退了,一个躲在一旁的混混想跑,顺手把自己手里攥着的匕首朝着叶枫甩了出去。

“老大小心!”

魏坤大吼一声,其实不用提醒,叶枫也发现了飞过来的匕首,这匕首并没有什么力道可言,速度也不快,可是叶枫此刻的手和脚都被占着,想要不受伤,还真就不能用手接。

心思转动,电光火石之间,叶枫直接伸手拔出了藏在后腰皮带里的三棱军刺,一刀直接飞了出去。

“叮!”

一声脆响,叶枫手里的军刺把刺刀的刀刃砍出了一个缺口,火星四溅。

“妈的!”

叶枫被这群小混混惹得有些火大,直接把手里的军刺甩了出去,叶枫的刀和混混的刀可是不同,叶枫是练过飞刀的,虽然不到家,但是常年使用下也算是熟能生巧,越重的刀子,叶枫甩出去就越稳,叶枫并没有想要他的命,所以这一刀是奔着小混混的小腿去的。

刀光一晃,小混混瞬间就趴在地上,叶枫的全力一击,刀子直接贯穿了混混的小腿肚子,刀子入肉的痛苦让小混混直接嗷的一声叫了出来。

叶枫大步走到混混身边,用脚踩着混混的腿,把军刺拔了出来,又在混混的衣服上擦了擦。

“妈的,就这副样子,还穿个皮夹克!”

擦了两下,发现皮夹克擦不干净,于是 直接把他的裤子割下了一块,拿着布片一边擦着军刺上的血迹,一边骂骂咧咧的朝着车子走去,把沾着血的布片甩在地上,蹲到路边,抓起一把雪开始搓手,刚才叶枫用力过猛,把一个混混打破相了,弄了一手的血。

完事儿之后又摸了摸自己脸上的一道擦伤,龇牙咧嘴的骂了一句:

“走吧,回去吃饭,晦气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