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护国公府

“母亲刚还说明日要带我们几个进宫给妧姎妹妹添妆,不成想今日你倒是自己来了。”

听到姜妧姎的马车已经到了门口,沈星洛一身俏丽的浅碧色百迭绿萝裙,迈着小碎步飞奔而来。

姜妧姎正在听雨的搀扶下下马车。

沈星洛一把抓过她的手,爽朗地说道。

沈星洛是沈家大房护国公沈毅的小女儿,人长得娇俏可爱,性子最是活泼开朗。

平日是个没什么心眼的,姜妧姎很喜欢她的性子,在沈家,除了二表哥,就属与她最为要好!

沈星洛比姜妧姎大两岁,已经定亲,未婚夫关沵是个武将,在沈家军中任四品武将。

现在和护国公沈毅、大表哥沈霁一起在西北战场上与临夏国对峙。

姜妧姎想到前世沈星洛苦苦等了关沵三年,从十五岁等到十八岁,等来的却是关沵在战场上认识了一位特别的女子。

回来后用战功换娶那女子为平妻。

沈星洛承受不住打击,一病不起,很快香消玉殒。

关沵和那女子倒是日子越过越好,在那女子的劝导下,关沵脱离沈家军,另投谢家军。

随后沈家倾覆,关沵因为与沈家军切割得早,不仅未受到影响,反而在西照国一一战中战功卓越,官拜二品,还为那女子请了诰命!

姜妧姎想到前世在宴会上见到那女子,意气风发,春风得意。

再想到沈星洛临死前苍白无助的脸,与现在的娇俏可爱重合,锦袍下的手慢慢收紧。

距离关沵回京还有三个月,三个月她要想办法给沈星洛打打预防针,让她不要把关沵看得太重!

姜妧姎笑道,“大舅母有心了!”

沈星洛拉着姜妧姎往府里走去,边走边道,“婚期定得这般急,妹妹不在宫里准备,怎还有空来府里。”

姜妧姎笑笑,“有母后、礼部、钦天监还有宫人在忙,也没我什么事。今日突然想看一本书,找遍了宫中的藏书阁,也不曾找到。想到二哥哥这倒是有一本,就过来拿了。”

沈星洛奇道,“再有七日,妹妹就该出阁了,你还有心情看书?”

姜妧姎轻咳道,“出阁而已,哪个女子没这一遭,我倒觉得和平日没什么不同。”

从现在开始,她要潜移默化地给沈星洛洗脑。

女子当为自己活,而不是依附于男子。

沈星洛突然安静下来,低声问道,“妹妹可是对这桩婚事不满意?”

不是她多心,只是姜妧姎这反应跟她见过的其他待嫁女子相比,太过于平静!

仿佛出嫁的不是她,而是随便的一个阿猫阿狗。

姜妧姎轻笑道,“姐姐想什么呢?女子总归是要嫁人的,嫁谁不是嫁,我没什么好不满意的。”

在姜妧姎心里,这桩婚事是容予权衡之下的无奈选择。

她亦是任人摆布的木偶,没有决定自己婚事的权力。

既然双方都非自愿,婚礼不过是走个过场,自然也就不会花心思在备婚上,也不会对自己不情愿的婚事生出期待。

前世,她因着容齐的保证,出阁前还是有些小女儿对未来的期盼和向往。

彼时刚遭遇过那桩事,容齐就是她的救命稻草。

结果呢?她一败涂地。

虽说容予与容齐不同,到底不是两情相悦得来的婚事,想要举案齐眉,琴瑟和鸣怕也是奢侈。

沈星洛听到姜妧姎这么说,打趣道,“若是旁人这么说,我还信!妹妹这话怎么听着像是在炫耀!”

她挤眉弄眼道,“你嫁的可是容予啊!上京多少女儿家的梦中情郎。被你说得这么轻描淡写,可见,人都是不知足的,拥有了就不在乎了。”

“容世子真可怜!要娶一个不爱自己的女人!”

她虽与关沵分隔两地,可她的心无时无刻不在牵挂关沵。

沈星洛觉得和自己不喜欢的人成婚,就像把自己提前埋进一座坟墓里。

说着她又神神秘秘地附在姜妧姎耳边说道,“三房的知鸢妹妹眼眶已经红了好几天了!”

“甲之蜜糖,乙之砒霜,莫过于此了!”

三房的沈知鸢倾慕容予在沈家不是秘密。

只是沈知鸢的父亲沈闳,是上任护国公的庶子,现在也只是个六品小官,这个家世打着灯笼也追不上容予。

况且沈知鸢早已定亲,未婚夫薛怀忆还是容予的生母薛氏哥哥的小儿子,算容予的表弟。

沈家人没少劝沈知鸢把心收一收,好好备嫁,待薛怀忆从蜀郡回来成婚。

前世,姜妧姎就是毁在容齐的白月光姜予初手里。

她深知白月光的杀伤力!

所以她打心眼里看不上沈知鸢这种明明有未婚夫,还心里装着别人的朝秦暮楚的人。

听到她哭了几天,也只是冷笑一下,再没别的反应。

“星洛姐姐,我先去二表哥那里找书,晚些再去与外祖母和各位舅母打招呼。”

沈星洛虽然奇怪什么书这么重要,派个人来拿就是,竟还让她不顾婚期近在眼前也得亲自跑一趟。

但她也知道姜妧姎行事素来有章法,她这么做,说明那本书对她而言确实重要,因此也未多说什么,只答道,“那我在母亲房中等你!”

姜妧姎点点头,而后匆匆向沈度所住的清风院走去。

到了清风院,沈度已经在书房里等候多时了。

“二表哥,人在哪?”

姜妧姎直奔主题。

沈度冲他的新小厮京墨使了个眼色,京墨领命出去,随即带了个被五花大绑的人进来。

京墨按着那人的肩膀,让那人跪下。

那人很有骨气,即便被五花大绑,也坚决不跪,看向姜妧姎的眼神也充满了仇恨!

京墨狠狠地在他腿弯处踢了一脚,那人吃痛不过终是跪倒在地。

“审了三天了,他还是不肯交代。”

沈度有些无奈,他也是第一次知道他这个前小厮随风有着宁死不屈的气节!

骨气用在战场上,势必有所建树;用在邪门歪道上,只会让人恨得牙痒痒。

三年前,江南地区闹水患,许多难民一路北上,到了上京。

随风就是那时候进的京。

他本是良民,祖上世世代代长在江南,在上京毫无根基。

一开始他在码头找了个帮人扛货的活计,因他正值长身体的年纪,重体力活,干得多,消化得也快,吃得就也多,每顿要吃五六碗饭,他搬货赚的钱还不够自己吃饭。

正巧沈府要给家里的少爷买几个年轻力壮的做小厮,管吃管住,每月还给二两银子的月钱。

随风就毫不犹豫地把自己给卖了,脱了良民籍,入了奴籍。

据他卖身时所说他身世清白,祖上是江南秦淮地区的富户,幼时也是衣食无忧的,还读了书,本是要考取功名的。

因家庭变故,父母都死了,又赶上江南水患,他才不得不卖身为奴。

因他眉目清秀,又能识文断字,还有一身好武艺。

适逢沈度的随从里有一个入了沈家军,去边关打仗了,出现了空缺。

管家才挑了他来给沈度做随从。

他也不负众望,因他出口成章,文采锦绣。

比起其他随从看书就困,沈度用他很是顺手。

所以不到三年,他已经是沈度跟前的第一红人了。

沈度是惜才之人。原本想着再过些日子,等父亲和大哥从边关回来,帮忙运作一番,让他脱了奴籍,去参加科举,也为自己谋个功名回来。

偏偏这个关口,他竟然被贼人收买,背叛了沈度,差点害了姜妧姎,也害了自己。

沈度无论如何都想不通,他为何这么做。

无论姜妧姎皇陵遇袭一事能否成功,随风都是第一个被拉出来的箭靶子。

到底淳王贤妃许诺了他什么,竟能让他甘愿放弃大好前程,以身犯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