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们医院一般不接急诊,每天固定是晚上九点下班。那天我已经下班了,正在家里玩游戏呢,有个朋友给我打电话说她的猫快不行了,吃什么都吐出来,还拉肚子,我看了她发过来的照片和视频,感觉这猫已经奄奄一息,我不忍心,再说的确是关系特别好的朋友,我也不忍心她就这么失去她的猫,于是又回到了我们医院,我是提前过去的,因为要做手术的准备。
大约凌晨一点半左右,朋友把猫送来了。
我拍了片子,诊断是急性腹绞痛,猫的肠子似乎打结了,具体怎么样,还得开腹看看。
这里我就要说我是怎么目击那场谋杀的。
前面说过了,我们医院就在这个小区里的门面房,是临街的,发生凶案的那栋别墅,正好就在我们医院的正对面,隔着一条街。
我们医院的手术室的窗户,也正对着那栋别墅的院子。
所以我站在手术室里,可以清晰地看到对面的风景。
这一点,如果你们有存疑的话,可以亲自到我们手术室去看一下,真的看得特别清楚。
有时候那一家人会在他们院子里吃饭,只要拿个望远镜,你就能看到他们吃的是什么菜。
(那你有看过吗?)
不不不,绝对没有。那不成偷窥的变态了么?我只是说,如果我想的话,我肯定能看见,就是想说明我们手术室的位置是可以看见院子里的场景的。
说回来,我当时正在做手术的准备,因为我没叫护士,都是我一个人在做,所以准备时间花得比较长,我从一点半就在手术室整理术前的物品了。
在这期间,我先是听见巨大的引擎轰鸣声,我稍微懂一点车,这车一听声音就是改装过的,当时我还在心里吐槽,这个小区不都是高档住户么,不都是有素质的人么,这大半夜的轰轰作响,也太扰民了吧。
我被声音吸引之后抬了头,看见,从车上下来一个中年男人。
就是这家的男主人。
而且一副气势汹汹的样子,下车之后,还绕到车子后面,打开后备箱,拿了一根类似棒球棍的东西。
其实我没大看清楚是不是棒球棍,我只看见是长长的棍子,尾端有一块圆圆的金属。在我的认知里,跟棒球棍非常相似。
男主人就拿着棒球棍直接进屋了,我当时心里还很惊讶,难道他要打人吗?
其实那会儿我就想报警了,可是,又转念一想,人家只是拿着棒球棍进去,也不一定非要打人吧,别再搞错了,闹个乌龙,以后我的医院说不定还要受影响。
于是我就继续做着我的术前准备,但我留了心眼,一直在密切关注对面的情况。
对面自从男主人开车进入院子之后,就一直灯火通明。
我也借此看清楚了屋内的情况。
他们家别墅正对着我的手术室的房间是客厅,这一带别墅的房屋结构都是这样的,客厅房间的外围会有一个小回廊,这样既可以开阔视野,也可以一定程度保护客厅的隐私。
男主人一进屋,房间里就是一声巨响,类似玻璃破碎的声音。
我惊讶极了,手里的动作都停了下来,我眼睛有三百度的近视,虽然戴着眼镜,但也看得不是很清楚。于是我不得不拿起望远镜看了看对面。
别误会啊,我不是随时准备着望远镜的,只是……刚好手旁有一个。
用了望远镜我就看清楚了,原来是那家男主人,他真的在打人!
不,准确地说,他用棒球棍,打在了他家的大镜子上,那个玻璃破碎的声音,实际上是镜子裂了,碎了一地。
房间里有他的妻子,穿着那种很轻薄的睡衣,吊带的那种,金色的,半透明,在房间里呆呆的站着,一动也不动,当时看得我差点流鼻血。
我心里大惊,这,这不是家暴吗?!
这男人看着人模狗样的,好像成功人士似的,没想到竟然打老婆!
我当时因为做过了手消毒,不能再触摸其他东西,所以就把朋友叫了进来,让他帮忙报警。
朋友刚刚拨下号码,对面房间的情况又变了!
我突然发现,房间里竟然还有第三个人!
是一个很年轻的男生,感觉也就十几岁吧,很瘦,很单薄,最多不到二十岁。
(请证人在这三张人像照片中,选择你看到的人。)
嗯……我不确定。因为那个男生,我只看到侧面,我之所以说他只有不到二十岁,是他整个人给我的感觉。我们学医的,对人体的体型外貌多少都有一点把握,能够从外形判断他大致的年龄,这是基本功。
那家男主人在房间里大喊大叫,挥动着棒球棍,那个男生试图去抓住他,抓了几次,没抓到,毕竟他个头没有那个男主人那么高大。
但男主人后来挥来挥去的,可能也是累了,一不小心,就让那个男生控制住了。
夺下了棒球棍,把棍子丢到了一边。
然后这三个人就说了几句话,男主人突然跑到茶几旁边,拿起了手机,做出要拨电话的样子。
这个时候,他背对着那个年轻的男生。
男生从他背后,给了他一刀。
说实话,我真的不知道那男生是什么时候离开客厅,又是什么时候拿到的刀。
可能是在争执的时候,他去他家厨房拿的?
我朋友在旁边,用手机记录下了那个年轻男生谋杀的全过程。
视频肯定是不清楚的,毕竟距离太远。
但是,我认为当做证据是足够了。
——
嫌疑人供述:
周锦程,男,十九岁,学生,居住于受害者家隔壁的别墅。
(对于现在呈现的证人和证言,你有什么要辩解的吗?)
——长久的沉默。
“人是我杀的。
他之前说他去出差,结果凌晨一点多突然回家,我认为这是他故意下套。
他抓了我们的现场,威胁她说,要给所有的亲戚朋友打电话,告诉他们,她是多么无耻。
还说如果他们离婚,她是过错方,一分钱也拿不到。
我当时很生气。
也并不是多么喜欢她,但就是生气,觉得他很可恶。
所以就杀了他。”